如果你不懂一點時尚法 以后恐怕在時尚界不好混
導讀:近來時不時有時尚大牌爆出法律糾紛,不是忙著打官司就是竭力從法庭抽身。究其原因,或是知識產權問題(舉個例子:紅色鞋底使用權一案),或是 3D 打印及因而衍生出的偽造問題,或是域名搶注引發的糾紛。
近來時不時有時尚大牌爆出法律糾紛,不是忙著打官司就是竭力從法庭抽身。究其原因,或是知識產權問題(舉個例子:紅色鞋底使用權一案),或是3D打印及因而衍生出的偽造問題,或是域名搶注引發的糾紛,亦或是血色產業鏈違背了企業社會責任等[參見孟加拉國 “拉納廣場”(Rana Plaza)倒塌事故]。
上周,某墨西哥部族起訴法國奢侈品牌 Isabel Marant,認為后者抄襲了該部族的傳統設計。此外,Marant 還被阿迪達斯和 Marc Jacobs 起訴,理由同樣是設計版權問題。而上周,LV 集團剛拿下與巴黎百貨公司 La Samaritaine 的官司,結束了這場法律長跑。
幾家歡喜幾家愁,周一紐約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( Fordha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)宣布開設首個時尚法律專業:時尚法碩士學位,以供世界各地愛好時尚的律師們前來進修,另一個新開設的專業是法律研究碩士學位(M.S.L.),供時尚產業工作的非法律人員增長知識。
福特漢姆大學時尚法學院創始人 Susan Scafidi 教 授認為,“法律知識如同商業技巧,是時尚品牌和設計師得以成功立足的關鍵,不過人們對相關法律知識的認識水平還未達到應有的水準。如今的人們只知道伊夫· 圣羅蘭( Yves Saint Laurent )需要皮埃爾·貝爾熱 (Pierre Berge),Marc Jacobs 需要羅伯特·達飛(Robert Duffy)(譯注:上述兩對皆為重要的合作伙伴),剛嶄露頭角的設計師需要兼備創意才華和商業技巧。那么缺少了多梅尼科·德·索萊(Domenico De Sole)的湯姆·福特(Tom Ford)會成功嗎?至少得懂點法律知識才行吧。”
順便提一句,De Sole是律師出身。
雖說在法律界時尚法僅僅是一個很小的門類,福特漢姆大學 2010 年即成立了時尚法學院并同時推出時尚法夏季訓練營(部分原因是受到該學院聯合創始方,美國時尚設計師委員會的游說),而如今的他們要正式打造專業研究學科。
該學位項目包括全日制和在職兩種教育形式,至少兩個學期。學科內容包括模特等就業問題研究,電子商務及社交媒體時代的數據隱私問題,以及規范“可持續發展”相關主張等。
后面這幾項真是耐人尋味。
至于非法律人士為何要投入時間研習此方面內容,Scafidi教授給出了自己的見解。
“每一位設計師都應當有一定的法律概念,明白什么時候應當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,而不是呆若木雞等著別人決定自己生活和品牌的前景。”
換個思路,只要想想那些丟了品牌冠名的設計師吧(John Galliano、Hervé Léger),至少學校的培訓還能幫你免于此類下場。
至于訴訟案件會因此而減少還是反而更多,仍需拭目以待。